天津市:23条措施助力贸易强市建设

发布日期:2020.07.06

西青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

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工作精神,深化高标准建设西青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工作,为开展知识产权强区建设、支撑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奠定坚实基础,特制定西青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建设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决策部署,适应经济新常态下创新驱动发展的客观要求,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准确把握示范城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为抓手,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推动示范城区管理专业化、政策体系化建设,切实提高西青区的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指导原则

(一)突出改革创新

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创新,探索建立集中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发挥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职能,推动全区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台阶。充分发挥街镇、开发区以及相关部门和职能机构的作用,指导推动做好企业专利申报、维权执法等各项专利工作,确保示范城区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地实施。

(二)突出职能转变

加强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建设,发挥好知识产权制度激励作用,推进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大力培育和扶持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深入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编制并实施全区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

(三)突出依法行政

坚持依法行政,推进全区知识产权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进知识产权事权规范化、制度化。积极推行知识产权顾问制度,建立知识产权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实行专利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执法过程记录制度,推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落实好行政执法责任制。

三、重点任务

(一)编制实施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

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强化整体工作部署,明确知识产权阶段目标,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

1. 全面总结工作经验,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积极推动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知识产权“十三五”规划为基础,制定年度计划和阶段工作目标,全力推进规划的落实。

(二)推进专利行政执法体系建设

推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维权援助工作体系,强化执法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国知局、市知识产权局支持,加大执法办案和维权援助工作力度,提高执法办案质量,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不断加强。

2. 按照《专利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工程方案》,强化执法骨干队伍建设。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市知识产权局和西青区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上岗培训,在已有7名持证人员的情况下,再培训8名持证上岗人员,总人数达到15人。针对已持证在岗的专利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工作负责人开展专利行政执法业务提高培训。

3. 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根据市知识产权局安排,集中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护航”专项行动,大力开展专利侵权调处和假冒专利查处工作,扩大执法办案工作声势,增强执法维权快速反应能力。重点加强对电子商务、文化市场、展会等节点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监管。推进执法办案量质双升,年均有效处理专利侵权纠纷和专利假冒维权案件力争不低于100件,执法办案的数量和质量居全市前列。

4. 加快执法工作制度建设,提高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建立以执法办案工作为核心的执法工作目标责任制。局主要负责人为执法工作第一责任人,推行局领导、科长、执法人员三级负责制,形成责任传导一条线、工作开展一个面的速动机制。

5. 健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体系,依托市知识产权局“ 12330 ”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平台,加强全区专利投诉案件的查办落实, 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三)扎实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工作

体系化开展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培育。全面推动企业贯标工作,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与核心竞争力。有效提高中小微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培育区级试点企业,并精选培育区级示范企业,积极推荐申报市级试点企业;年均专利申请总量过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达到30%以上。

6. 全面推进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建设,建立企业知识产权梯次培育机制。在“十二五”末已有16家市级试点企业、562家区级试点企业的基础上,每年新培育区级试点企业不低于100家。参照市级专利试点企业申报条件,每年筛选一批(不低于20家)专利保有量多、专利基础工作扎实、专利发展潜力大的企业进一步培育为专利示范企业。在示范企业基础上,进一步培育拥有专利100件以上的专利优势企业。每年培育专利优势企业不低于10家。

7. 大力培育专利优势产业和优势产品。结合市知识产权局专利试点园区建设和专利产业导航,以中北高新区、开发区赛达工业园、学府高新区的主导产业为基础,推进形成高端装备、金属新材料、电子信息等产业的知识产权聚集,形成专利优势产业,以专利优势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产业优势。在优势产业中突出骨干企业专利带动作用,培育骨干企业专利产品,每年培育专利优势产品不低于5个。

8. 扎实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指导意见》(国知发管字〔2015〕44号)与国家标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出台促进企业贯标工作的引导政策,引进或成立至少2家贯标辅导服务机构,培养贯标辅导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引导支持15-30家企业开展贯标工作。

9. 贯彻落实《关于知识产权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指导和服务,建立中小微企业联系指导机制和托管服务机制,推进中小微企业专利消零工作。争取实现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消零”、人才“消零”、专利“消零”。科技型中小企业专利消零每年不低于70家。

10. 推进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利用。落实好专利转化奖励制度,尝试推广企业专利托管,增强企业运用专利制度能力。以功能园区、孵化载体为依托,建立专利储备池,活跃专利流通交易市场。

(四)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

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完善示范城区知识产权金融扶持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服务机制,优化知识产权金融发展环境,推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创新,探索投融资联动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模式。

11. 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鼓励政策。制定和完善有关专利权质押融资和专利保险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强政策宣讲,开展好需求调查和对接服务。开展针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政策宣讲和实务培训,使企业深入了解相关扶持政策、融资渠道、办理流程等信息。着力加强质押质物处置方式、融资新模式探索和投保模式优化等方面的研究与实践。

12. 深化和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指导和服务。推进专利价值分析指标体系运用,结合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方法,对专利项目进行科学合理评价,支持专利投融资工作有效开展。引导企业通过提高知识产权质量,加强核心技术专利布局,提升知识产权质物价值的市场认可度。

13. 完善企业和金融机构需求对接机制。加强与专利质押重点合作金融机构的协调,推进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需求调查,建立企业知识产权投融资项目数据库,搭建企业、银行、天津市汇青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和中介服务机构对接平台,定期举办知识产权项目推介会,每年完成专利权质押融资额不低于5000万元。

14. 推进开展专利应用效果检测及评价服务。组织中介机构积极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引导知识产权评估及信息服务等机构进入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市场。依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利优势企业及自主创新示范区西青分园建立专利融资数据库,探索专利融资途径,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15. 加快培育和规范专利保险市场。支持保险机构深入开展专利保险业务,根据市知识产权局的具体安排,稳步推进专利保险工作。

(五)大力提升专利申请质量

按照《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要求,坚持“数量布局、质量取胜”的工作理念,大幅提升创新主体专利布局能力,进一步优化专利资助奖励政策,调整发明专利申请资助及专利维持费资助政策,优化专利工作考核指标,建立健全专利奖工作机制。

16. 进一步优化对街镇、开发区专利创造效果的考核或引导指标。每年举办2期针对服务机构、骨干企业的专利布局实战培训班(初级或中级)。建立针对实战班学员队伍的数据库和长效联系机制。

17. 完善有利于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政策。按照“量质并重、质量优先”的要求,逐步将发明专利拥有量、发明专利申请量占比、发明专利授权率、PCT专利申请量、专利维持率、专利实施转化率、专利许可合同数量和金额等指标纳入区域专利工作评价指标体系。推动专利申请质量指标纳入相关扶持政策。

18. 完善专利资助政策。专利资助侧重于创新能力较强、产品市场前景较好、已注册商标和品牌的科技型知识产权试点企业、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建立健全专利奖工作机制,突出专利奖励政策的质量导向,对获得国家、天津市专利奖的企业项目和对在技术创新和专利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发明人给予奖励。

19. 加强有利于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能力建设。提升专利信息利用和专利挖掘设计能力,指导企业充分利用专利文献和信息分析未来技术发展路线,将专利信息利用融入技术研发全过程。积极推动咨询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企业深入挖掘创新成果,针对产业链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加强专利布局设计,系统保护创新成果。

20. 提高专利申请质量的内部管理能力。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实施,指导企业建立专利申请质量内部管理机制。

(六)持续提升专利信息分析利用能力

按照《关于在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实施专利信息分析利用能力提升计划的通知》要求,建立专利信息分析利用平台,培育专利信息分析利用人才队伍,提升专利信息分析利用能力,发展专利信息服务产业。

21. 引进或扶持成立至少2家专利信息分析利用服务机构,依托服务机构开展专利信息分析利用服务。推动服务机构利用国知局提供的专利信息数据资源、专利信息分析为企业做好服务工作。对服务机构开展专利信息利用、分析评价、转移转化、质押融资、专利保险、海外维权、管理标准化建设等工作给予一定资助。

22. 建立工作体系。与专利导航、专利评价、专利预警、专利运营等工作有效衔接,完善促进专利信息分析利用的引导政策。遴选部分服务机构和重点企业实施专利信息分析利用能力提升计划,推荐部分重点企业参与国知局相关课题,提升专利信息分析利用能力。

23. 根据市知识产权局安排或邀请服务机构,每年完成至少1期针对服务机构、骨干企业、专利管理人员的专利分析实战培训班(初级或中级)。建立针对实战班学员队伍的长效联系机制。

(七)大力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

按照《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业体系,达到“5+n”的体系建设目标(至少2家专利信息分析利用服务机构,至少2家贯标辅导能力突出的咨询服务机构,至少1家知识产权运营机构,至少1家专利诉讼维权能力突出的法律服务机构,至少1家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培训基地,“n”家专利代理服务机构),推动服务业产值大幅提高。

24. 初步建立“5+n”服务体系。培育至少2家专利信息分析服务机构、2家贯标辅导能力突出的咨询服务机构、1家知识产权运营机构、1家专利诉讼维权能力突出的法律服务机构,建立至少1家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培训基地,“n”家专利代理服务机构。建立针对“5+n”体系的服务业统计制度。推动“5+n”体系的服务业产值大幅增长。

25. 夯实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基础。整合“5+n”服务体系资源,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鼓励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北分园、学府分园、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转移机构、大学科技园等机构提供知识产权服务,推动、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驻各类载体,做到知识产权服务集中、集约、集聚发展。

26. 增强知识产权服务的支撑作用。指导各街镇、开发区加强宣传,建立区知识产权局、街镇、服务机构、企业专利管理员的纵向沟通机制和依托中介机构的企业间横向联络机制,完善服务网络。提升科技创新层次,利用好各类科技创新联盟,促进专利创造和转化应用。

27. 开展知识产权服务试点示范。依托服务机构,利用移动互联网、下一代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创新试点示范。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平台,为企业提供准确、及时、全面的知识产权信息。推进中北高新区和学府高新区专利导航示范园区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领导和协调

发挥区创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职能,推动全区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台阶。充分发挥街镇、开发区科技办的作用,指导推动做好企业专利申报、维权执法等各项专利工作。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制定完善专利申请、授权、转化以及专利权质押融资资助政策,研究制定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专利产业导航等优惠政策,形成操作性强、引导性强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有力促进示范城区建设向前推动。

(三)加强对街镇、开发区的指标考核

强化考核导向,落实任务分解,客观、公正、合理的制定街镇、开发区的知识产权考核指标任务,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对基层单位的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绩效奖励挂钩,确保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指标任务。

(四)开展管理人员业务培训

借助国家和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师资优势,整合有关专家资源,持续开展区知识产权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并将各街镇、开发区知识产权办公室人员纳入管理人员轮训之中,进一步提高管理人员业务能力。

(五)强化工作信息交流和宣传

加强专利工作信息交流,通过工作信息、网络媒体,及时挖掘、总结、推广全区专利典型工作经验。通过示范城区QQ工作群、微信群强化管理人员的工作交流。通过知识产权局网站及《中国知识产权报》等媒体持续加大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