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保障经济加快恢复若干政策措施》(苏政发〔2021〕56号)和《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助力文旅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加快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文旅发〔2021〕88号)要求,助力全省文旅企业加快恢复发展、高质量发展,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提前开展2022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报工作,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2022年度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产业发展类)项目申报指南.doc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