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江苏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的通知

宁科通〔2021〕7号

江北新区科技创新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省级以上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127号)要求,现就我市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本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分重点项目、竞争项目和后补助三类,申报单位及项目须符合省科技厅苏科资发〔202127号所规定的范围和条件。

二、项目组织方式及限项要求

1. 重点项目组织方式。本年度原则上只面向指南产业前瞻技术研发领域,主要围绕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一区一战略产业、以及重点培育的未来高端产业发展要求,按照项目+课题的形式进行组织。项目承担单位要跨地区整合资源,形成产业骨干企业与国内知名院所、高校的强强联合,鼓励长三角地区产学研协同攻关。项目承担单位应为主要课题的承担单位,其主管部门作为重点项目主管部门。每个重点项目可设置3-5个课题,其中至少1个课题为企业承担,其他课题也须有省内企业参与;同一单位只能承担1个课题,每个课题省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200万元。重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4年。

2.竞争项目组织方式由各项目主管部门绕指南确定的产业前瞻技术研发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方向,聚焦地方优势产业整体提升及产业转型升级要求,按照面上引导、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推荐以企业为主的各类创新主体申报项目,产学研联合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研发。竞争项目省资助经费一般不超过120万元。竞争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3年。

3.后补助项目组织方式。获得第七届江苏科技创业大赛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奖企业及获奖团队(2021228日前在我省科技园区注册成立企业并实际运营)的参赛项目可直接申报后补助项目,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

4. 本市范围内的项目主管部门包括:市科技局和省级以上高新区。省级以上高新区科技部门负责园区项目审查与推荐,并直接上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5. 限额申报要求。根据省科技厅分配给我市的限项要求,本年度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南京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新港高新技术工业园、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含江宁经开区)每家限报8项,全市各省级高新园区根据2020年度通报的全省高新区评价排名前10位的高新园区每家推荐8项,排名11-20位每家推荐5项,其余高新园区每家推荐2项。全市推荐的重点项目不超过4项(不含高新区),每个高新区推荐的重点项目不超过2项。重点项目申报占用项目申报单位所在地限额指标,重点项目中的课题申报不另占用指标。

三、申报材料

1.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其中重点项目材料一式五份。项目申报单位须按照项目申报书中项目附件清单所列内容及要求制作附件材料一套,提交项目主管部门审核。

2. 项目名称须科学规范,能够体现攻关的技术创新点或解决的关键核心问题,用“XXX研发”作为后缀,字数一般控制在15-25个字。

3. 项目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kjjh.jspc.org.cn/),网上填报的申报材料是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且须与纸质项目申报材料一致。

四、申报时间

市科技局负责择优推荐的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的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31017:30,逾期不予受理。

各省级以上高新区负责择优推荐的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应在2021323日前将项目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

五、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要求网上填报项目信息表和任务书,备齐相关附件,项目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信用承诺。

2.所有申报单位需将经审核的申报资料打印装订后报送相应主管部门。由各主管部门按照限项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收集汇总、初步审查,盖章。在宁市属高校按照申报要求,汇总申报项目后,将项目汇总表(纸质一式两份)连同正式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我市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3.我市项目申报受理中心为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A233A234窗口(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报送材料人员请携带市民卡或身份证有效证件)。

六、联系方式

1、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A233A234窗口:

联系人:任腾玺、苏波

联系电话:6850523768505761  

2、市科技局高新处:

联系人:曹轶君杨振东

联系电话: 68786261

附件: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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