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宁科通〔2021〕9号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128号)要求,现将我市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请各单位按照省厅通知(可在江苏省科技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内下载,省科技厅网站网址:http://kxjst.jiangsu.gov.cn/)要求,认真组织2021年度省创新能力建设计划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申报工作(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奖补无需申报,相关数据来源于江苏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系统),对申报资格条件、申报资料完整性与真实性等方面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申报单位须重视科研诚信和安全生产工作,各区(园区)按照省科技厅通知要求,严格落实审核推荐责任和廉政风险防控要求,并负责提供申报单位信用审查报告。

2. 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大重大项目组织力度,对重大科研设施、省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项目须先填写项目会商简表(另发),待与省科技厅会商后再由项目单位正式报送申报材料。项目会商简表及信用审查报告由各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汇总后于3118:00前报市科技局,逾期不予受理。

3. 申报材料须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址:http://kjjh.jspc.org.cn/

4.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重大科研设施、省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七份,其他项目一式五份(纸质封面,平装订)。除另附材料外,申报材料纸质版须与网上系统提交最终版一致。

5. 经省市两级会商后同意申报以及无须会商的项目由项目申报单位于202131912:00前完成材料的网上报送,并将审核完成确认提交后的申报材料纸质版于32417:30前递交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逾期不予受理。

6. 市科技局部门及联系人:

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 白宾锋 68786389(重大科研设施、省实验室)

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 68786386(技术创新中心、科技公共服务平台)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 张雯丽 68786255(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奖补、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奖补)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68505233

                            任腾玺    68505237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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