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溧水区2020年第一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开发区、各镇街、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集中精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农业资金发挥实效。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南京市第一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2020〕15号、宁财农〔2020〕95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南京市涉农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的实施意见》(宁农计[2020]19号)文件要求,现将溧水区2020年第一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4(畜牧业转型升级、现代种业发展、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保障、农业机械化)》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根据市级农业专项资金要求,项目申报突出集中财力办大事,统筹使用财政资金,突出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原则,并按照政务公开透明的原则,及时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程序、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加强项目资格审查

1.所有项目必须是当年新建项目(开工时间为上年同类型项目申报结束后的项目视为当年新建)。优先从项目库中筛选项目。禁止项目多头、重复甚至“带病”申报。对近三年内有未通过项目验收、项目审计及绩效评价较差的、有举报且已经查实存在重大问题的项目单位禁止申报。

2.同一申报主体原则上当年不得同时申报多个同类项目。

3.加强对申报主体的信用审核和安全性审核。要加强项目申报单位信用审核管理,做好信用审查工作。对存在未整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不予立项。进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的单位优先立项。所有申报项目必须进行实地勘查,相关部门要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严格把关申报材料。

4.全面实行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项目申报指南、立项结果和验收结果情况需通过当地门户网站、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要及时组织复核并予以回复。

三、严格立项程序

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资格审查、集中评审、择优推荐、报批立项”的程序筛选立项。筛选立项时考虑在完成上级下达的约束性任务的前提下,兼顾推进农业项目资金统筹整合,突出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优先安排现代农业发展、农业公共服务、农业绿色发展等重点方向,同时资金和政策上向列入区农业农村重大项目适度倾斜。立项后的项目原则上不接受变更。

四、强化项目监督考核

开发区、各镇街,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项目实施指导和监督,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和项目管理推进时间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调整,确保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要对项目资金的使用率、工作任务的完成率和质量及执行过程中出现相关问题的整改等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和绩效评价,及时发现和纠正绩效目标偏差,实现对专项资金绩效跟踪全覆盖,保证周期内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五、做好项目信息的报送

要加强项目数据信息管理报送,建立健全项目信息档案。项目单位申报材料包括: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文本(附件5)、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附件6)、承诺书(附件7)、申报单位征信报告(附件8);申报农业机械化项目的单位还需要填写附件9-11。

所有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以开发区、镇街为单位统一上报,报至区农业农村局相关产业科室,并填写2020年溧水区第一批市级农业专项申报汇总表(附件12),同时报送申报书和汇总表电子版。项目申报材料应当目标明确、指标清晰、全面量化,便于验收时对照考核和绩效目标考核工作开展。2020年溧水区第一批市级农业专项申报现场勘查表(附件13)由区农业农村局各业务科室填写。

材料递交截至日期:2020年6月30日,材料提交份数依据各产业科室申报指南要求。

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财审科: 陶其旺  黄红梅 57206775

畜牧科             56220997

科教科   陈腊生       57206210

农机科             57212239

附件:

1.溧水区2020年市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畜牧业转型升级申报指南

2.溧水区2020年市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农业种业专项申报指南

3.溧水区2020年市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机械化专项申报指南

4.溧水区2020年市级农业绿色发展专项资金-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保障申报指南

5.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6.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全过程承诺责任书

7.承诺书

8.申报单位征信报告

9.农机报废更新市级补助资金申请表

10.平安农机示范社市级补助资金申请表

11.农机安全检验设备购置市级补助资金申请表

12.溧水区2020年第一批市级农业专项申报汇总表

13.溧水区2020年第一批市级农业专项现场勘查表

南京市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