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溧水区2020年市级第一批农业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发展、创意休闲农业和智慧农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促进我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切实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南京市第一批市级农业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宁农计〔2020〕15号、宁财农〔2020〕9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现将《溧水区2020年市级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溧水区2020年市级创意休闲农业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及《溧水区2020年市级智慧农业(建设农业物联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

一、申报要求

(一)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审核筛选项目,加强项目资格审核,切实避免项目多头、重复甚至“带病”申报,所申报项目必须为符合项目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凡三年内有未通过项目验收、项目审计及绩效评价较差的、有举报且已经查实存在重大问题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要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所申报项目必须进行实地勘验。

(二)项目申报程序。本批次项目由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组织,经所在地政府(办事处)同意后向区级主管部门申报。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审核申报单位的农业财政项目申报书后,填《溧水区2020年市级农业切块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报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初审,乡村产业发展科汇总提交局长办公会进行立项评估,研究确定拟立项项目,并报送区财政局等部门会审;经会审后确立的拟立项项目在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站中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如无异议,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将联合行文下达项目资金计划,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批复组织实施。

二、其他要求

(一)项目申报材料: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标准文本、溧水区2020年市级农业切块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以镇(街)为单位)、附件材料、相关证明(项目合规、合法并符合立项条件)。

(二)申报材料要求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电子材料存放在同一文件夹逐级上报。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接受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10日,逾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袁航  56226588

附件:1.溧水区2020年市级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2.溧水区2020年市级创意休闲农业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3.溧水区2020年市级智慧农业(建设农业物联网)项目实施指导意见

4.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5.溧水区2020年市级农业切块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