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21年民生实事建议征集”课题遴选公告

 

根据《南京市2021年民生实事建议征集工作方案》,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就“南京市2021年民生实事建议征集”课题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课题内容

(一)内容及要求

对群众建议征集整理及评奖等工作进行方案设计,汇总分析各项建议,最终成果为完成南京市2021年民生实事建议征集。

(二)经费预算:15万元。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

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咨询机构,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组建课题组并明确负责人,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并能够保证研究成果按期实现。

2、课题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该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3、课题组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课题研究的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四、相关事宜

(一)申报期限

2020年9月15日—2020年9月21日

(二)资料报送

课题申请单位应认真如实填写《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一式5份(详见附件),加盖公章并出具信用承诺书。申请书文本须于2020年9月21日(星期一)18:00前邮寄或送达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处,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课题遴选

报名单位超过1家,委托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从研究方案的科学性、创新性、深入性、可操作性以及课题组的团队实力、工作基础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择优遴选。否则,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承担单位。2020年9月25日前,确定课题承担单位。

(四)完成时限

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委托单位签订项目协议书,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承担单位应于约定时间前完成初步报告。承担单位根据评议审查结果,对研究报告做进一步深化研究,并于2020年12月20日前提交正式研究报告。委托单位将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委托单位所有。

(五)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D座18F85室,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处

邮编:210019

电话:(025)68789737,18052088698

电子邮箱:3541210785@qq.com

附件: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