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就“2020年度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和发布等组织服务项目进行比选,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内容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 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1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引导企业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的指导意见》,做好“第27届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发布”南京市推荐工作,总结推广我市企业管理创新经验,采购人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1家服务机构,由服务机构负责提供“2020年度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审定、发布以及向江苏省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苏省审委会”“全国审委会”)推荐等组织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项目需求。
二、项目预算
本次服务费用预算上限为:20万元。
三、参选单位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比选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相关专家资源(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以及专家资源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相关要求
1.参选单位:从事企业管理创新总结推广工作或者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等相关工作三年以上,能够在自身实践中发现总结企业管理领域的客观规律,并指导企业借鉴国内外先进管理方法加以改进和发展;有能力将具有可操作性和推广应用价值的企业成功管理实践在我市相关行业领域中进行推广应用,推动我市企业按照国家省市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基本要求进行创新性管理;能够针对我市目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融结合,技术创新研发、防范经营风险等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展深入研讨和有益探索。
2.工作人员: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核心工作人员须熟悉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工作流程、审定标准;须熟悉南京市全行业领域企业,尤其是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新医药与生命健康、软件和信息服务、人工智能、智能电网、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装备等八大产业企业情况;对企业运营管理等有深入研究,具有良好沟通能力。
3.专家资源:具有项目所需的专家资源,包括行业专家以及企业管理专家,与全国审委会、江苏省审委会项目库内专家具有合作关系或提供资料证明能够顺利邀请相关专家参与我市成果审定工作。
五、比选须提供的资料(一式三份)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者其他资信证明材料;
4.参选单位基本情况;
5.项目实施工作方案并提交报价;
6.参选单位相关业绩一览表(2017年1月1日至今,相关类似服务项目,需提供相关文件依据,原件备查);
7.拟服务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情况汇总表;
8.专家资源情况表;
9.参选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若符合条件)。
六、比选资料提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地点: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17F04办公室(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A座17楼)
联系人:苏昕 电话:68788866
注:比选资料需密封递交。
七、比选方法
由采购人组织比选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将邀请相关专家进行综合评审,需各参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10分钟以内的现场阐述,并针对专家的质询进行现场答复,最终比选结果采购人将以电话形式告知提交比选资料的所有参选单位。
附件:
1.项目需求
2.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