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各区(开发区)财政局:
管理会计是会计的重要分支,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推动企业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事业单位加强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是激发管理活力,增强企业价值创造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决算分析和评价的重要手段。为推进管理会计应用,现开展管理会计案例征集活动。
一、征集范围
我市所有企业以及各级行政事业单位。
二、案例要求
(一)基本原则
1.观点正确。案例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主题鲜明,观点正确。
2.真实性。案例要真实可信,描述要客观、中立,能如实反映案例的真实情况。
3.授权要求。案例申报应取得案例单位和案例作者授权。对案例中不宜公开的事项,可作必要的技术处理,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4.先进性。案例要能够反映管理会计方面有益的方法和经验,为管理会计实践创新总结经验。
5.借鉴性。案例所提供的问题解决方式对类似问题的解决有参考、借鉴和启发作用,具有推广价值。
(二)案例类型
1.单一工具类。包括战略地图、全面预算管理、滚动预算管理、目标成本法、标准成本法、作业成本法、本量利分析、敏感性分析、贴现现金流法、价值链分析、关键业绩指标法、经济增加值、平衡计分卡、标杆管理等单一管理会计工具方法应用案例。
2.综合类。包括管理会计工具方法的系统化应用案例、管理会计信息化建设案例、管理会计报告体系构建案例等。
(三)案例结构
案例应按照“案例名称、目录、摘要、正文、附录、声明”的顺序编写(详见附件)。
(四)案例文字格式
1.案例字数要求不限但以精炼为要。
2.案例应为Word版本,附录中相关数据可以运用Excel等格式。
3.案例应在封面注明以下信息:组织报送地区(或单位)、案例名称、案例类型、案例单位具体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案例作者信息等。
三、征集方式和时间安排
各区财政局负责组织本地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开展案例征集活动,每个区至少报送1个案例。
市级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案例征集并统一报送;市属国有企业案例由各产业集团统一报送,每个产业集团至少报送1个案例;市内民营企业案例直接报送市财政局。
各案例需报两份纸质稿(在案例声明页签字、盖章),于2020年9月18日前送至市财政局会计处508室,同时将电子稿(含案例声明页的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576814227@qq.com)。
四、案例应用
本次案例征集活动将评选优秀案例,优秀案例入选我市管理会计案例库,并推荐至省财政厅参评优秀案例。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周倩 51808619;王宁 51808618
附件:管理会计案例格式文本
南京市财政局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