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央外经贸加大吸引外资资金项目的通知

宁商外资[2020]415号

 

江北新区经发局、财政局,各区(开发区)商务(投促)局、财政局:

为加大吸引外资力度,进一步稳住外资“基本盘”,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第七批)预算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2019]203号)、《江苏省商务厅关于通报2019年度外资财政资金使用及做好2020年度工作的通知》(苏商资传[2020]208号),此次针对健全外资公共服务、外资总部招引等领域组织申报中央外经贸加大吸引外资资金项目,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开发区)商务(投促)局。

二、支持范围

鼓励开展重大外资项目境内外招商和投资促进工作、创新外资项目招商及签约工作方式,建立健全重点外资企业联系制度,创新企业服务方式,建立完善外资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以及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处理机制,支持开展投资促进宣传推介及招商引资培训工作,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总部招引计划,支持国家级自贸区、经济技术开区提升外资项目产业链招商水平。支持全市加大吸引外资及稳外资相关工作。

三、申报要求

1、基本项、加分项

基本项:申报单位至少选取申报材料2-9项中的任意3项进行申报。

加分项:申报单位在已选定3个申报材料作为基本项申报外,其他申报项为加分项。

2、申报材料

(1)中央外经贸加大吸引外资资金项目申报表;

(2)2020年开展外资境内外招商、外资项目签约活动总体方案、预算方案;

(3)2020年开展外资专场招商活动、外资项目签约活动工作方案、预算方案,包括外资项目网上云招商、云签约工作方案;

(4)2020年开展外资总部招引工作方案(包括外资总部企业座谈、拜访、接待等)及预算方案;

(5)辅导辖区内外资企业申报省级总部机构,2020年被省商务厅认定为2019年度江苏省外资总部或功能性机构文件;

(6)2020年组织和开展利用外资政策宣讲计划(包括外资总部、外商投资法等内容)、业务培训计划,预算方案;

(7)外商投诉处理、外商投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联系服务制度或机制;

(8)组建外资工作网络平台购置网络服务的费用证明或拟购置服务的工作方案。

(9)开展自贸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资项目招引和产业链布局研究课题方案、预算方案。

3、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填报《中央外经贸加大吸引外资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盖公章,每个申报项目注明对应申报材料序号,按顺序统一用A4纸装订,一式两份,于7月30日前报市商务局外资处。

 

联系人:市商务局外资处 邓    翔  68539781

财务处 陈蕊研  68539768

居向阳 68539359

市财政局企业处 谢    鑫  51808718

 

附件:《中央外经贸加大吸引外资资金项目申报表》

 

 

 

 

附件:

 

中央外经贸加大吸引外资资金项目申报表

单位名称(全称)

 

联系人及电话

 

2020年实际使用外资工作目标(万美元)

 

( )12020年开展外资境内外招商、外资项目签约活动总体方案、预算方案。

( )22020年开展外资专场招商活动、外资项目签约活动工作方案、预算方案,包括外资项目网上云招商、云签约工作方案。

( )32020年开展外资总部招引工作方案(包括外资总部企业座谈、拜访、接待等)及预算方案。

( )42020年辖区内外资企业被省商务厅认定为2019年度江苏省外资总部或功能性机构文件。

( )52020年组织和开展利用外资政策宣讲计划(包括外资总部、外商投资法等内容)、业务培训计划,预算方案。

()6、外商投诉处理、外商投资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联系服务制度或机制。

( )7、组建外资工作网络平台购置网络服务的费用证明或拟购置服务的工作方案。

( )8、开展自贸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外资项目招引和产业链布局研究课题方案、预算方案。

注:申报项目在对应申报材料挎号内打“√”,至少选择其中3项申报,并附纸质申报材料并注明对应序号。

 

本单位申报第 项、第 项、第 项外资专项资金支持,上述申报材料真实、合规、完整,请审核。

 

(单位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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