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特殊用途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市各相关部门,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经开区经发局,公安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公安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特殊用途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苏工信无监[2020]299号)要求,为加强对特殊用途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切实维护正常空中电波秩序,研究决定从7月20日-8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特殊用途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调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登记的目的

近年来,随着特殊用途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设置和使用日益增多,干扰正常无线电通信事件频繁发生,尤其是对航空、铁路以及重要通信设施的安全形成严重威胁。开展调查登记工作,目的是摸清设置使用和生产、销售此类发射设备的总体状况,为排查航空、铁路等重要频率干扰隐患,切实制定和实施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保障各类无线电通信安全提供基础。

二、特殊用途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定义

此次调查登记的对象为特殊用途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特指采取发射无线电强干扰信号,压制和阻断正常无线电信号传输和通信,达到某种安全防控目的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包括针对“黑飞”无人机的无线电侦测反制设备、防范考试作弊无线电屏蔽器和其他用途的无线电技术阻断和压制设备。

三、调查登记的对象

我市辖区内设置使用和生产、销售此类无线电发射设备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四、调查登记的方式

采用调查登记的方式对设置使用和生产、销售单位的基本信息、现设置使用情况、近两年生产和市内销售情况以及发射设备产品说明和主要技术性能指标等进行全面登记备案。设置使用特殊用途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部门和单位,请填写附件1。生产、销售特殊用途的无线电发射设备的部门和单位,请填写附件2。

请将填写完成的《江苏省特殊用途无线电发射设备情况调查登记表》盖章后,请市各相关部门、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国家级经开区经发局汇总后,将原件于8月10日前送至(或邮寄)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联系地址: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17楼29办公室(联系电话:025-68788928、68788832)

各公安分局报送至南京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处汇总,报送要求另发通知。

五、有关要求

1、相关公告及附件可查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

2、各设置使用单位和生产销售单位要认真对照通知要求,主动做好设置使用或生产销售此类无线电发射设备情况登记工作,如实填报相关内容信息。

3、对不按要求主动登记造成重大干扰违法事件的,工信和公安部门将联合执法,依法进行查处。

4、欢迎提供有关设置使用和生产、销售此类设备的违法违规线索,联系电话:025-69652927(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无线电监督检查处),025-68788928(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附件:

1、江苏省特殊用途无线电发射设备情况调查登记表(设置使用单位填写)

2、江苏省特殊用途无线电发射设备情况调查登记表(生产销售单位填写)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京市公安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