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电商直播服务机构企业入库的通知

宁商电商〔2020〕142号

 

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商务局,各行业协会,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四新”行动计划要求,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发现和培育一批头部直播机构、MCN机构。现面向全市推荐征集电商直播 、MCN机构等企业,建立市级电商直播服务机构企业库。具体通知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企业具有一年以上直播带货经验或承接过大型直播活动;

(二)企业拥有5人以上直播带货策划、管理、营销、培训及技术支持团队,有10名以上专兼职合作主播;

(三)企业具备相应资质,拥有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的独立直播室;

(四)企业经营规范合法,信用记录良好。

二、征集流程

(一)企业于5月10日前向所在辖区商务部门或行业协会提交纸质申请表(附件1)、申请报告(附件2),纸质材料提交提倡采用不见面快递方式报送。在提交纸质材料的同时,请企业将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文件发送到市商务局指定汇总邮箱:njswdzswc@126.com

(二)辖区商务部门、行业协会进行初步筛选后,于5月15日前汇总上报市商务局。

(三)市商务局对征集企业进行相关核查、评审,最终确定入库企业名录。

三、相关措施

(一)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电商企业、专业批发市场(商贸企业)合作机制,每月组织“直播电商+”对接活动,强化直播电商与商贸领域融合发展。

(二)加强对入库企业运营支持,协调解决困难问题,推动企业做强做大。对发展绩效好、示范效应强的入库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三)对行业带动作用明显、影响力强的入库企业,优先推荐评定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树立行业发展标杆。

联系人:市商务局电商处 蒋海洋 68539789

 

 

附件:1.南京市电商直播服务机构入库登记表

2. 申请入库企业报告编写提纲

 

 

 

附件1:

南京市电商直播服务机构入库登记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公司名称

(盖章)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职务

 

联系方式

 

经营地址

 

注册资金

 

注册时间

 

员工数

 

直播运营团队人数

 

主播人数

 

2019年主营业务营收

 

主要直播平台

 

企类别及主要

业务描述

 

区商务局、行业协会推荐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商务局

评审意见

 

  年  月    日

 

附件2:

 

申请入库企业报告编写提纲

 

1.企业基本情况;

2.直播管理团队情况;

3.近年来直播活动、网红孵化、粉丝、视频播放等情况;

4.近年来公司年营收情况,直播带货合作品牌、直播收入等情况;

5.营业执照及各类许可证书、获奖证书扫描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