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金陵友谊奖”和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各有关部门、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褒奖在推动我市“创新名城、美丽古都”建设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根据《科技部关于2020年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智发[2020]96号)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0年“金陵友谊奖”和中国政府友谊奖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应受聘(邀)在我市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驻宁部省属高校院所或新型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的热爱南京,对华友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声誉和社会影响的外国籍专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我市企事业单位担任高级技术或管理职务,通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传授或研发,解决单位技术或管理上的关键问题,促进经济或社会效益显著提升,产生较大影响力的;

2. 积极参与我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并做出突出贡献的;

3. 在我市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工作,人才培养、学术技术成果显著的,或在以上领域推动我市中外合作交流发挥重要作用的;

4. 在各驻宁高校、科研院所工作,具有重大基础研究和创新能力,对构建我市综合性科学中心建设发挥重要作用,或参与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并做出重要贡献的。

5. 为我市引进外国智力,开展对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做出突出贡献的。

6、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

(二)重点推荐在推动我市地标产业发展中、在促进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创新突破中、在助力我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攻关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企业家等。

二、申报材料

请下载附件《2020年金陵友谊奖申请表》,并按要求填报。专家类别包括:创新与经济建设类(用人单位为各类市属企业单位和科技创新主体等)和社会发展类(用人单位为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行业领域单位及在宁部省属高校院所)。

(一)纸质材料:

《金陵友谊奖申请表》及下列相关附件材料:(1)外国专家护照复印件;(2彩色免冠照片;(3)为保证材料翔实,除《金陵友谊奖申请表》中有关外国专家主要贡献描述外,申报单位可以就外国专家从事的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差距、外国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作出补充材料说明;如项目已列入国家和省市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计划的,可将有关报告或批件复印件,作为附件一同上报。

(二)电子版材料:

《金陵友谊奖申请表》(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及附件材料的电子文档材料。另需提交一张外国专家清晰个人正面照片电子版(2M以上)。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须经各驻宁高校院所、江北新区管委会、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各区人民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出具意见并盖章推荐

(二)江北新区、各区(园区)、各单位于2020422日前,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八份提交至市科技局(盖章推荐材料只需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B717室)。

四、申报说明

1. 港、澳、台地区以及侨居国外的中国籍专家不在申报范围之内。曾获得“金陵友谊奖”、江苏友谊奖和中国政府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不再重复申报“金陵友谊奖”。

2. “金陵友谊奖”是我市给予外国专家的最高荣誉,市政府对该奖项的评选高度重视,请各单位周密安排,认真组织申报工作。

3、中国政府友谊奖推荐人选从近三年“金陵友谊奖”和“江苏友谊奖”获得者中择优推荐。国家友谊奖申报要求详见科技部官网http://www.most.gov.cn

联系人:市科技局外国专家局 李琳琳、潘霖,电话6878628368786282,邮箱: njkjjwzj@163.com

附件:《2020年金陵友谊奖申报表》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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