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全市辖内700余公里油气管道安全运行,扎实推进油气管道专项整治任务,坚决杜绝管道安全事故,根据省管道安全监管要求,借鉴兄弟城市做法,为油气管道专项整治提供有力专业支撑和装备保障,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向社会公开遴选监管服务承担机构或组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服务内容
(一)服务名称:南京市油气管道安全监管服务
(二)服务内容与要求:配合我委压紧压实管道市级部门和属地板块、企业三方责任落实,推动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实现油气管道隐患年底“动态归零”,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红线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落实油气管道安全方面规章制度,提升管道风险防控管控效能,提升市、区、街道、社区四级安全监管能力。重点开展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开展风险隐患检查。每季度对管道企业和属地板块风险隐患排查及整治情况开展一次复查,并出具复查报告。对企业自查深度、自查结果、整改方案和整改成效进行评估,提交正式的意见和建议;每月抽查一次,对发现的风险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并形成检查报告。建立管道安全检查信息库,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汇总和追踪,实现管道安全信息的可追溯性管理。
2.制定安全检查标准。梳理企业主体责任、油气管道保护领导小组组成部门监管责任,分别制定《企业主体责任清单》、《各部门监管责任清单》,梳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应的日常管理台帐,制定《油气管道企业安全检查标准》。提高油气管道保护的规范性、可操作性。
3.参与制度建设制定。全面分析评估管道安全管理现状,有针对性的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参与研究制定《油气管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办法》、《第三方施工工作流程管理规定》、《油气管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工作标准》等文件。
4.开展业务培训。拟定培训内容,聘请专家授课,制定培训方案,分片区为全市油气管道保护网格人员开展2次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市油气管道网格员业务水平。
5.编制工作手册。梳理油气管道基本情况,编制《油气管道管理工作手册》。
(三)经费预算:不超过30万元,包含可能发生的出差费用及服务评审费。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
科研院所、企业、咨询机构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优势和申请监管服务需要,精心组建监管服务组,对监管服务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并能够保证监管服务成果按期提交。
2.服务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资格。服务组负责人必须是监管服务开展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工作,不得挂名。
3.服务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监管服务内容相适应。
4.服务开展必须牢牢把握监管服务需求,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检查、评估、总结,着重分析深层次问题和原因,切实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对策举措。
5.在每月排查风险隐患服务中,未能发现隐患,未出具报告,未履行职责,服务单位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四、相关事宜
(一)申报期限
2020年4月8日—2020年4月14日。
(二)资料报送
服务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优势选择服务,认真如实填写《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申请书》(详见附件)一式5份,加盖单位公章并出具信用承诺书。申请书文本、资质证明、成果证明、服务计划和方案等材料须于2020年4月14日18:00前,密封加盖单位骑缝章,邮寄达或送达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三)服务遴选
报名单位达到3家或以上,委托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从研究方案的科学性、深入性、可操作性以及服务组的团队实力、工作基础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择优遴选。否则,将协商确定承担单位。承担单位于2020年4月21日前确定。
(四)完成时限
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委托单位签定合同,正式确定监管服务方案和相关事宜。承担单位有义务参与并协商承担相应工作。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B座18F39室
邮 编:210019
联系人:王春明
电 话:(025)68789747,13851603168
电子邮箱:zxjc511@163.com
附件:1.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服务申请书
2.信用承诺书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