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各区(开发区)知识产权局(科创局、科才局),各有关单位:
为激励我市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发明创造,促进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转化实施,推进全市知识产权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南京市优秀专利评选办法》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在南京市行政辖区内拥有中国专利的各类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专利权人),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均可申报(以单项专利为申报单位)。
1.最近5年(2015年1月1日以后)授权的发明专利;最近3年(2017年1月1日以后)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
3.专利已实施,并且未涉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4.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5.未获得过南京市优秀专利奖、江苏省专利项目奖和中国专利奖。
二、申报要求
各区(园区)知识产权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和部门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申报。各区(园区)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积极组织本地区和部门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申报,并确保申报资料真实有效。
1.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需填写《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申报书》(附件1),并按照《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申报材料清单》(附件2)提供所需各项资料,统一按序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同时提供相应的PDF版电子文档。
2.申报程序。申报单位需向所在地的区(园区)知识产权部门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区(园区)知识产权部门根据评选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签署意见并盖章。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统一由区(园区)知识产权部门报至南京市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处(地址:南京市珠江路696号发展大厦810室)。
3.申报时限。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局知产公共服务处 韩利刚;
联系电话:84648944
附件:1.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申报书
2.南京市优秀专利奖申报材料清单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