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区(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20年继续组织开展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工作导向

选拔工作紧紧围绕省市经济发展大局,突出“高精尖缺”导向,聚焦重大发展战略、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市教育部门、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密集单位要聚焦重点,聚焦“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基础科学研究等领域推荐人选;江北新区、各区(园区)及市有关部门要优先推荐产业创新类人才、非公领域优秀人才和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经济薄弱地区的人才;国有企业要结合我市重大战略和重点产业,重点推荐在核心技术开发、关键工程项目、成果转化推广、国际市场竞争等环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创新人才。

推荐工作中,对在一线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发挥积极作用,在救治、防疫、有关药物及疫苗开发、医疗器械研发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予以倾斜。

二、选拔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尽职守,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三、选拔推荐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逐级上报的办法进行。在宁省部属企事业单位人选由其业务主管部门推荐,不在我市申报;市属企事业单位,由本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盖章后报送;其他单位,由本单位及所在区人社部门盖章后报送。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材料报送

1.《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5份(A4纸打印),并报送电子文档(RPU格式),《专家情况登记表》下载及填写说明详见附件1。

2.附件证明材料1份,需编目录并装订成册。附件证明材料需包括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意见,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证明个人业绩的材料等。

3.《2020年百千万人才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1份,并报送电子档(Excel格式),详见附件2。

4.每位人选申报材料须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粘贴统一封面(附件3),其中“申报类别、专业组、序号”信息不需要填写。

(二)报送时间

各区(园区)人社部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市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质量。请于3月1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我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D座1694房间

联系电话:68788050,电子邮箱:njrsjzj@163.com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日              

 文件解读链接:http://rsj.nanjing.gov.cn/njsrlzyhshbzj/202003/t20200303_18028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