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在技术创新、技艺传承、技术交流、技能攻关等方面的带动辐射作用,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宁政办发〔2015〕158号)和《关于建立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宁人社〔2013〕75号)要求,自2013年开始,我市开展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创建工作,2021年继续创建不超过7个,每个工作室一次性补助申报单位经费8万元,用于技能大师工作室基础建设、技术研发及培训学习等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对入选的技能大师工作室,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省技能大师工作室”。
一、申报条件
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由生产一线具有良好职业道德、高超技能技艺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依托南京市辖区内的企业、行业、技工院校以及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等载体创办。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大工匠(工匠)”、“江苏省企业首席技师”,以及部、省、市有突出贡献高级技师、技师等荣誉称号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且具有下列条件的,均可申报:
(一)领办人在申报的行业(领域)技能拔尖、技艺精湛,并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带徒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技能大师工作室日常工作。
(二)领办的工作室拥有一支技能人才团队,并具备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等。
(三)有企业或行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技术改进及创新项目或技艺传承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
二、工作程序
(一)申请推荐。由领办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单位所属主管部门和申报单位属地行政区人社部门审查后,报南京市人社局。
(二)专家评审。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考察评审,评审结果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
(三)公布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由南京市人社局、财政局发文公布,予以经费资助,并授予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铭牌,颁发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证书。
文件链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