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区2019年区域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建设补助申报指南

 

为加快发展生态循环农业,积极做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有效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支持我区生猪扩栏增养,更好的促进全区农业绿色发展,特制定开展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建设补助申报指南。

一、补助内容:以农业绿色发展为导向,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完善畜禽粪污贮存、贮运、处理、利用等设施并正常运转,促进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实现养殖清洁化生产。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的更新改造、清洁化生产等相关处理技术运用等相关环节。

二、申报主体:以家庭农场、合作社等为主要模式,经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局、区规划资源分局认定的生猪规模养殖场。

三、申报条件:1、生产能力,年出栏生猪200头左右;2、养殖年限,从事生猪养殖3年以上;3、生产场地,符合当地产业规划;4、业主信誉,为人正派,征信良好。

四、补助标准:15万元(总投资不低于30万元)。

五、资金拨付:先建后补。

六、具体要求

(一)严格条件审核。各镇街农业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项目申报工作,按照申报条件,加强项目主体资格条件审查,逐条验证并进行实地勘察,避免假大空、项目多头、重复甚至“带病”申报。凡往年未通过项目验收、项目审计及绩效评价较差的、有举报且已经查实存在重大问题的单位不得申报。

(二)规范立项程序。按照“资格审查、专业评审、择优立项”的程序,项目申报需通过村(社区)、镇街农服中心、镇街财政管理部门、镇街政府共同审核,经镇街农服中心、镇街财政管理部门现场勘验,符合条件的以镇街为单位汇总盖章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根据各镇街审核汇总上报名单,进行二次查验。符合申报条件的,经公示、评审后择优确定。

(三)及时上报材料。

各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供项目承诺书(附件1)、项目申报书(附件2)、项目承诺书(附件3)、相关镇街需提供项目汇总表(附件4)、项目征信报告(附件5)。项目申报文本及其它附件,要求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5份(区农业农村局4份、区财政局农财科1份),电子材料存放在同一文件夹逐级上报。

项目申报期限为2019年12月10日前。凡不按要求进行申报或逾期申报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卞定华     57206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