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溧水区2019年省以上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区各街、镇(开发区),区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转型发展,促进农业产业提档升级和农民增收,切实保障农业资金发挥实效,根据南京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以上现代农业发展、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农业公共服务专项资金预算及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农计〔2019〕33、34、35、36号)四个文件要求,现将《溧水区2019年省以上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设施蔬菜园艺、畜牧养殖建设、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印发给你们(附件1),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街、镇项目申报要根据省以上补助资金安排组织项目申报,突出聚焦提质增效、集中财力办大事原则,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及时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程序、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要加强项目资格审核,切实避免项目多头、重复甚至“带病”申报 。 所申报项目必须为当年新建项目(开工时间为上年同类型项目申报结束后的项目视为当年新建)。凡近三年内有未通过项目验收、项目审计及绩效评价较差的、有举报且已经查实存在重大问题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同一申报主体原则上当年不得同时申报多个同类项目。要加强申报单位信用审核管理,做好信用审查工作。所有申报项目必须进行实地勘验,相关部门要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严格审核把关申报材料。

三、突出绩效评价。省以上农业专项资金项目要强化绩效评价考核,将绩效评价指标明确写入项目申报文本,并作为项目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资格审查、集中评审、择优推荐、报批立项”的程序筛选立项。筛选立项时考虑在完成上级下达的约束性任务前提下,兼顾推进农业项目资金统筹整合,聚焦提质增效、优势和特色产业,提升我区农业产业整体竞争力。项目申报书要保证质量,包括报送材料的完整性、及时性、规范性和项目绩效指标申报等情况。

五、各街、镇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包括《农业财政项目申报标准文本》(见附件7)、《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8)、《承诺书》(见附件9)、《2019年省级以上农业专项申报汇总表(街镇盖章)》(见附件10)、《2019年省级以上农业专项申报汇总表(现场核察)》(见附件11)、《申报单位征信报告》(见附件12)。

所有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4份,报至区农业局相关产业科室,项目申报材料应当目标明确、指标清晰、全面量化,以便于验收时对照考核和今后绩效考核工作开展,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同时,还须报送电子稿。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8日。

区农业局联系人:   财务审计科                 陶其旺     57206775

种植业管理科              王忠军     57225476

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周明胜 56220457

畜牧兽医科                 冯  杰    56220997

产业发展科                 周巍玮  57203073

农机管理科                 黄  海    57212239

渔业渔政科                       彭广霞   57212165

附件:1.溧水区2019年省级以上农业专项资金—设施蔬菜园艺项目申报指南

2.溧水区2019年省级以上农业专项资金—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申报指南

3.溧水区2019年省级以上农业专项资金—畜牧建设类项目申报指南

4.溧水区2019年省级以上农业专项资金—农产品精深加工技术装备升级改造项目申报指南

5.溧水区2019年省级以上农业专项资金—农业机械化项目申报指南

6.溧水区2019年省级以上农业专项资金—水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

南京市溧水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