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玄武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保护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完善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体系,定于2020年6-7月开展第四批玄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工作,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和条件
1.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2.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3.具有鲜明的地方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二、申报程序
各保护单位根据意愿,对本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进行筛选、论证,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报送区文化和旅游局。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2),包括项目简介、基本信息、项目说明、项目论证、项目管理、保护计划等;
2.反映项目重要价值的代表性图片、实物照片。
四、工作要求
1.各保护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论证,好中选优,切实做好申报工作。要真实反映申报项目当前的生存状况和保护工作情况;要密切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科学的保护计划。
2.各保护单位要遵循有关规定,切实从有利于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的高度,科学落实申报项目。
3.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确保项目申报书反映的内容真实、完整,表述准确、简要。
4.各单位要按照要求(附件1)上报项目申报材料。书面文本6份,以A4纸张大小,分别装订成册,电子文本1份。
各单位申报材料于2020年7月10日前报送到玄武区政府(地址:南京市珠江路455号15楼1524室隔壁)。联系人:王珊,电话:025-83676782,电子邮箱:924252151@qq.com。
凡申请的各单位不符合推荐条件、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以及超过申报时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附件:1.第四批玄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材料制作要求
2.玄武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申报书
玄武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