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各区工信局、财政局,各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名城建设加快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新发展阶段全面建设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和《南京市规上工业企业追赶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南京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实施办法(试行)》(宁政办发〔2019〕11号)执行期满的实际,为优化市级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奖补资金使用机制,重点支持八大产业链骨干企业重大共性源技术应用、技术设备升级,现就做好2021年南京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财政奖补项目(第一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南京市注册且在本市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诚信经营,财务管理健全规范,近三年无失信行为。
(三)企业购置的技术设备应在本市使用并承诺企业存续期间不搬迁外地;同时,设备付款和使用状态符合现场审计要求。
(四)企业正在实施的投资项目原则上应符合国家和省、市重点鼓励支持的产业发展方向,且已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或核准批复。其中:
1、2020年已获市奖补支持的相关项目(不含2019年已立项给予连续两年奖补的项目、疫情期间给予技术设备投入分时段奖励的项目),后续有新增技术装备投入的,本年度可持续进行申报,但不得重复使用技术设备购置发票,且该项目的技术设备总投入累计奖补金额不得超过800万元(高端项目不得超过1000万元)。
2、市拟支持的2021年技术装备投入奖补项目,其实施主体应为市重点支持的软件和信息服务、新能源汽车、新医药与生命健康、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智能电网、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装备等八大产业链骨干企业(见附件5),其备案或核准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以后,获得项目代码,项目实施地在本市区域内;项目技术设备购置发票日期应为2021年1月1日以后,且累计设备购置金额应达到200万元(含)以上。
3、对符合市主导产业、八大产业链发展方向且列入市政府发布的2021年“双百工程”中的100个高端项目,按其技术装备投入总额15%、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补。
4、对列入市工业企业“小升规”培育库企业,2021年实施的累计设备购置金额达到1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备案和核准代码为2020年1月1日之后获得,发票为2021年1月1日以后),按其技术装备投入总额10%、最高给予800万元奖补。
上述1-4类奖补项目,皆按市立项支持后企业连续两年内投入的技术装备分类给予奖补。但本年度内同一企业累计获得的技术装备奖补总额不超过800万元(高端项目企业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
二、申报材料
(一)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财政奖补申请表(见附件1)。
(二)企业技术设备购置清单(见附件1-1)及发票复印件。
(三)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或核准批复的复印件。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企业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附有二维码),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正文(须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章)、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报表附注。新注册企业可不提供。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见附件2)。
(七)财政涉企专项资金申报企业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资料按“属地化”原则进行上报。企业申报的纸质版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和电子版材料,均须所在区(开发区)工信(经发)部门与财政部门共同审核签章后上报。
(二)企业申报截止时限(含提供的技术设备购置发票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25日,逾期将不予受理。申报通知及申报材料的电子格式,可从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下载。
(三)各区(开发区)工信(经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严格把关,重点审查申报主体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经营是否正常、申报材料是否完整齐全等。对审核通过的项目由各区(开发区)工信(经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联合行文(含请示件、企业项目汇总表及企业基本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各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送市工信局综合规划与投资处。
四、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综合规划与投资处焦君武68788842,沈致名68788849;
市财政局企业处 路永刚51808719。
附件:
1.2021年南京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财政奖补项目申请表
2.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财政涉企专项资金申报企业基本信息表
4.各区咨询和项目受理联系方式
5. 南京市八大产业链骨干企业名单(24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