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京市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规划设计单位,各分局、局有关处室、各受委托单位:

为促进南京市国土空间规划行业技术进步,鼓励创优创新,我局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南京市优秀城乡规划设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范围

各级政府或规划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城市设计及有关规划研究等项目。

二、申报单位范围

本市持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在我市市域范围内承接或为主承接规划设计项目的市外持证城乡规划编制单位。

三、申报项目条件

(一)申报项目:南京市域范围内的城乡规划设计项目,或由我市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为主承接的外地城乡规划设计项目。

注:外地城乡规划项目数量应不超过每个单位申报总项目数量的三分之一,申报时必须附有当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申报意见,且各单位应承诺同一个项目不得在我市与项目所在地重复申报(信用承诺书范本详见附件1)。

(二)申报的规划项目应于20201231日以前经规定程序批准并付诸实施,规划研究等项目应于20201231日以前经规划或其他主管部门鉴定或评审。

(三)申报项目数量不限。申报前,各申报单位应加强技术把关和筛选,确保申报项目符合现行国家和城乡规划行业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定要求。

四、评选工作组织

(一)评选工作由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由南京市城市规划协会具体实施。

(二)请各申报单位按相关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申报文件在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发布。

(三)请各申报单位于2021825日前,先行递交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word及盖章PDF电子文件至协会邮箱(njcityplan@126.com);于202193日前,将具体项目的申报材料(附件3)及承诺书(外地项目)送达或寄达南京市城市规划协会(南京市鼓楼区华荣大厦904室,邮编:210029)。

市外城乡规划设计单位近年来承接我市项目的,请局各有关处室、分局以及各受委托单位代为通知。

(四)本次评选设置一、二、三等奖,获奖项目名单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7日。本次获奖项目符合省评优相关要求的,可推荐参加省年度评优。

特此通知。

(联系人: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徐浩,电话:89691510

          南京市城市规划协会 陈珉,电话:8473388315895867176)

附件:1.信用承诺书范本

2.申报项目汇总表

3.评选申报材料

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