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宁农办〔2020〕8号

 

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农业农村局,市局相关处室、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顺利开展,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提升农业农村防灾救灾能力,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现就组织开展2020年全市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着眼南京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加强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重点工作,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风险隐患,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确保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

三、活动时间

2020年6月1日至6月30日,部分活动贯穿全年。

四、主要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部署阶段

内容:各区农业农村主管局、市局相关处室、单位根据统一部署,统筹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与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深入组织动员部署。

(二)实施阶段

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主要内容:各区农业农村主管局、市局相关处室、单位按照工作部署及职能分工,开展各项针对性活动。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区、市局相关处室、单位要安排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系统学习宣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网络课堂培训,在报刊、广播、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开设专栏专题。结合全市组织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活动,各区农业农村主管局、市局相关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安排一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要组织安全生产宣讲团、小分队,深入基层一线、重点企业宣讲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实现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宣传教育“全覆盖”。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主题,组织领导干部、专家学者、企业负责人、一线职工开展大讨论,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走深走细走实。

2.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行动”专题活动。各区、市局相关处室、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在行动”专题活动,广泛宣传发动,持续深入推进,及时报道成效。要在各级主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组织系列评论和理论文章,做到正面宣传和舆论监督两手抓;把互联网传播、移动端传播作为重要传播阵地,推进融媒体报道;对涌现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成果,制作专题视频在电视栏目播放,在各类媒体平台发布。结合国务院、省、市三级督导工作重点,通过明查暗访拍摄制作专题警示片,组织人员在线观看,深刻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广泛发动企业员工,开展“安全生产啄木鸟”“企业风险扫描仪”“隐患排查显微镜”等活动,推动企业对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整治,从源头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广泛发动单位企业职工、合作社成员开展“查找身边隐患”“专项整治纠察员”等活动,积极举报风险隐患,排查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

3.组织“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各区、市局相关处室、单位要广泛组织干部职工、企业员工观看学习“安全生产大家谈”云课堂。充分发挥各级电视台、政府网站和网络直播平台作用,采取网络直播矩阵的形式,紧紧围绕企业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防范、安全指导服务等,广泛开展网络视频访谈、远程在线辅导和安全生产“公开课”“微课堂”“公益讲座”等线上活动,辅导传授安全生产知识技能,交流心得体会,扩大安全宣传覆盖面,切实增强安全教育实效。

4.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线下线上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区要集中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品、装备展示、有奖问答、体验性活动、播放宣传片等方式组织丰富多彩的线下活动,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通俗易懂地传播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职业健康知识、应急处置和自救互救方法等。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各类新媒体平台,创新开展直播互动、网上展厅、线上安全体验、H5安全互动游戏等活动;在抖音平台发起“我是安全明白人”话题,以微视频形式展示生产生活中容易忽视的安全问题。在新浪微博发起“身边的安全谣言”话题,针对常见的安全误区和行为差错普及安全知识。联合直播平台,开展线上“公众开放日”、安全体验场馆360全景示范展示、安全打榜直播答题活动。认真组织参加中国应急信息网、全国“安全生产月”官网等平台的知识竞赛等活动,积极组织参与省危化品安全知识竞赛,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5.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各区、市局相关处室、单位要认真开展“落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征文,组织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围绕专项整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谈认识、谈做法、谈问题、谈建议,推动广大企业树牢主体责任意识;组织安全生产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学法律、守规则,防风险、除隐患”主题,汇编典型事故案例、制作系列警示教育短视频、开展专题宣讲,提升全民法治安全素养;组织“筑牢安全防线,严守安全底线”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征集展播活动,传播安全发展主旋律、弘扬安全生产正能量。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专家指导服务、安全承诺等,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重点围绕农事活动进行安全提示教育,开展安全宣传进农村活动;重点围绕营造基层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以组织“安全志愿者行动”为重点,开展安全宣传进社区活动;重点围绕开学学校、复课学生安全防控和居家学生生活安全教育,“小手拉大手”安全提醒督促等内容,开展安全宣传进学校活动;重点围绕家庭安全隐患查找、邻里安全线上互助等,开展安全宣传进家庭活动。

6.开展“安全生产万里行”暨“专项整治专题行”活动。“安全生产万里行”暨“专项整治专题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到今年12月份结束。各区、市局相关处室、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国、全省安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开展“区域行”“专题行”“网上行”等宣传报道活动。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重大风险隐患,组织专家和媒体采访团,跟踪报道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进展成效。对媒体曝光的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形成舆论监督报道闭环。要用好“12316”举报投诉热线,充分发挥网络平台监督作用,畅通微信、短信、政府网站等渠道,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举报线索组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并督促整改落实和依法处置,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7、开展学习宣传《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活动。各区、市局相关处室、单位要把宣传发动和推动企业学习贯彻《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事项清单》作为当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危化品安全综合治理的重点工作来抓,通过组织企业观看《江苏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视频教材——深刻吸取“3•21”事故教训专篇》、发放《清单》宣传手册、组织宣讲团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宣讲“春风行动”,做到辖区内企业全覆盖。各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牵头处室要结合行业特点和整治要求,组织专家深入企业宣讲安全生产知识,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清单》。

8.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各区、市局相关处室、单位要坚持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开展专项、综合应急预案演练以及跨地区、多部门、多层级参与的联合应急演练,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应急救援能力。要督促农业龙头企业、农机合作社、渔业生产企业、农药化工企业等重点企业,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车间班组一线员工操作式、实战化的初期应急处置演练,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总结阶段。

时间:6月底—7月上旬。

内容:各区农业农村主管局、市局相关处室、单位认真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将活动总结和附表按期报送至市局办公室。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局相关处室、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性,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作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契机,将其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要切实加强领导,要精心谋划,专题研究,周密组织,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方案,强化督导,确保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二)注重活动实效。各区、市局相关处室、单位要紧密联系本地区、产业、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活动的统筹谋划与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网站等平台作用,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上下一体、协同联动的宣传合力,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要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与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相结合,与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相结合,与落实各方面安全生产责任相结合,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严格信息报送。各区、市局相关处室、单位要及时掌握相关动态,总结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报送各项宣传教育工作动态情况。请各区、各相关处室、单位于5月30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信息表(附表1),各区5月31日前报送活动方案,6月份每周三报送本周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活动视频、图片、文字材料等电子版资料),6月26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附表2) 。

联系人:陈攀        电话:68786176

邮  箱:chpn707 @163.com

 

附表:1 “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推荐表

2.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