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各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全市广告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发展广告产业政策的要求,现就申报2020年广告产业发展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从事广告业的企业和机构。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市依法纳税、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二、资金支持方向
开展抗疫公益广告宣传以及促进复工复产帮扶公益项目;广告龙头企业培育及广告产业创新发展项目;推动广告行业发展重点项目和活动等。
三、补贴标准
(一)公益广告传播奖。在新冠肺炎抗疫期间,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防控工作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对创意、创作、传播抗疫等公益广告项目予以支持,重点支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有重大突破的项目,按其投入给予不高于20万元的奖励。
(二)广告企业资质奖。对2019年度被中国广告协会认定为中国广告协会CNAAⅠ、Ⅱ、Ⅲ资质企业分别奖励8万元、5万元、2万元。
(三)广告十强企业奖。对2019年度经营额及纳税额综合指标、社会效益居南京市前十位的广告企业、大众传媒奖励5万元。
(四)广告产业创新奖。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对当年企业建设经专家评审认定的“双创”平台、产业融合、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创新成果和技术项目,按其投入给予不高于60万元的奖励。
(五)对企业2019年度获得嘎纳广告奖、长城奖及黄河奖金奖、银奖、铜奖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奖励。
(六)重要活动奖。组织开展广告人才的创作活动、学习深造、广告赛事,对本市广告行业发展有较强影响的活动,按其投入给予不高于30万元的补贴。
以上奖补项目,已获得市以上其他财政资金补贴的,不得重复申报。经信用审查,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不予补贴。
四、申报程序
由项目申报单位向所在区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提出申请,由所在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审核后,会同区财政局报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五、申报要求
(一)填写申报材料前,请仔细阅读填写要求,如实填写。
(二)申报材料需包含以下内容(请以word格式填写):
1.资金申报表
2.相关资质、获奖证书复印件
3.其他需要申报的材料。
(三)申报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纸质封面左侧装订成册,勿采用塑料封面和活页装订。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不予补贴并被列入诚信负面清单,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在申报时被列入诚信异常名录的单位(包括参与单位)和人员不得申报。
(五)申报时间:
各区市场监管局牵头,会同各区(开发区)财政局联合行文,于2020年7月31日前将审核汇总申报材料报市市场监管局、财政局。
附件:2020年南京市广告产业发展资金申报表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京市财政局
2020年 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