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国家级、省级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0〕4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2020年度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本年度我市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方式及要求

1. 本年度专项资金项目按定向择优重大创新项目(A类)、产业创新专题项目(B类)和高新区专题项目(C类)三大类进行组织。其中定向择优重大创新项目(A类),根据指南要求,围绕重点方向有针对性地组织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进行申报,可不受名额限制。产业创新专题项目(B类)实行择优推荐,限额申报。高新区专题项目(C类),各国家高新区、省级高新区按照已规划的“一区一战略产业”进行组织申报,实行择优推荐,限额申报(国家高新区限报2个、省级高新区限报1个)。

2. 申报项目按属地化原则逐级上报,各区、各国家级省级高新区负责本地项目的组织和申报受理工作,符合条件的出具推荐意见,报送至市科技局,各区(园区)科技局要按照勤勉尽责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质量控制和监管体系,认真审核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格、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协调同级社会信用管理部门,审查申报单位社会信用,有严重社会信用及安全生产、环保等问题的不予推荐。高新园区推荐项目须由高新区管委会出具推荐公函确认企业属于其管理范畴。

4. 产业创新专题项目(B类)实行限额择优推荐,择优推荐名额,以近三年各区实际立项情况及其实施绩效为主要依据,同时结合市重点工作确定(具体择优推荐名额详见附件1)。

二、其它事项

1.南京市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月18日,将A、B、C类项目汇总表(电子版、盖章纸件一式一份), A、B、C类项目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其中原件一份),高新区管委会推荐公函一份,报送至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A2区市科技局A233、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报送材料人员请携带市民卡或身份证),逾期不予受理。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名单后,企业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完善申报书。 

2.我市项目正式申报网上填报审核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日17:00。正式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4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和网上填报内容,两者须完全一致。

3.其它未尽事项详见附件2中的具体要求。

联 系 人: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申  辰 68505233

              市科技局成果处                     刘  宏 68786256

附:1. 2020年度省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B、C类项目各区(园区)择优推荐名额

       2. 关于印发《2020年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0〕4号)

       3. 2020年南京市申报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