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环保水务局、各派出局、南京经开区环保局:
现将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征集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19〕900号)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推荐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机构、单位填写《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申报表》(见国家通知附件1),并于12月24日前将有关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应对气候变化处)。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征集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12月16日
(联系人:时颢 ,电话:13851601365,QQ:123833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