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第五批重点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宁发改服务字〔2019〕765号

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发改委(开发区经发局):

现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工程第五批重点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苏发改服务发〔20191101号)转发你们,请按照申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企业申报推荐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请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发改委(开发区经发局)严格按照文件明确的申报范围和类型组织申报,严把申报条件关,确保申报项目材料真实、完备。

二、申报资料。各申报单位申报书与附件材料须按照文件要求整理并装订成册,申报材料14份(2份送省发改委,市区发改部门各留1份)。

三、申报程序。请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发改委(开发区经发局)组织初步遴选,推荐1家企业申报,出具评价结果和推荐意见,1231日前,正式行文送市发改委。同时指导企业按要求在线填报有关申报资料,并进行审核,逾期、多报均不予办理。

联系人:陈思远,电话:68789690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互联网平台经济百千万

工程第五批重点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