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互联网农业〔2021〕3号

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智慧农业的决策部署,推动《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和《数字农业农村发展规划(2019-2025)》落地见效,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将开展2021年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推介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一批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数字农业农村技术、产品和模式,促进农业农村信息化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引领驱动乡村全面振兴。为做好数字农业农村新成果征集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技术创新水平高。成果应为近两年在全省农业农村信息化建设中涌现出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模式,创新性较为突出,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优先推荐曾获得科技奖励、成果鉴定、国家专利和相关荣誉表彰的成果。

(二)推广应用价值高。成果应当有较强的适用性,有明确的应用场景,具有良好应用前景和推广价值,能够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为农业高质高效、农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与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有效的数字化支撑。

(三)符合新发展理念。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能够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能够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同时,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相关技术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二、征集程序

(一)材料申报。以自愿申报为原则,由申报单位如实、认真按格式填写推介成果申报材料(见附件1、2)和推介成果汇总表(见附件3),省里初步筛选后上报农业农村部。征集、遴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专家遴选。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秉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申报材料按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审。

(三)成果公示。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将专家遴选出来的有推广价值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在农业农村部网站和中国农业信息网(www.agri.cn)进行公示。

(四)推介发布。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将编印《2021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推介名录》,拟定在2021年福州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上发布,并选取部分优秀案例在同期举办的数字乡村智慧农业建设论坛上进行路演推介。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发动。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以“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责任态度,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数字农业农村新成果征集和推荐工作,特别是要与当地有关科研单位、行业协会、涉农创新企业和农业园区等联系,积极扩大宣传,鼓励优秀主体踊跃申报。每个设区市的成果申报数量不少于10个。

(二)精心准备材料。各地要安排专人负责,指导申报单位按照技术类模式类(附件1)或产品类(附件2)申报材料的格式要求,认真细致地准备申报材料(盖章确认),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作为附件(附目录),内容不得涉密。成果申报质量和最终入选数量将作为2021年度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考核内容。

(三)按时规范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及附件装订成册(一式2份),电子版文件包括申报材料及附件(合并为1个PDF文档)和汇总表(Excel文档),文件均以“成果名称-单位-申报类别”命名。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信息必须一致。相关材料由各设区市收集汇总后统一邮寄至省互联网农业发展中心,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接收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22日。

联 系 人:江苏省互联网农业发展中心,陈雯、陈可

电    话:025-86263665、025-86263957

电子邮箱:jshlwzx@126.com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97号2号楼402室

附件:1.2021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推介成果申报材料(技术类、模式类).doc

           2.2021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推介成果申报材料(产品类).doc

           3.2021数字农业农村新技术推介成果汇总表.xls

 

 

江苏省互联网农业发展中心

2021年1月25日   

来源:省互联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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