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满足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支撑我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苏发〔2021〕1号)要求,对照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目标和体系建设方案,拟增补更新一批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岗位专家,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职责

首席专家:产业技术体系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每个体系设立首席专家1名,负责制定本产业技术体系集成创新与推广总体方案,开展本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为政府决策、产业发展提供公益性咨询和信息服务;组织相关学术活动,带动科技资源的纵横交流和配合协作;指导和监管创新团队和推广示范基地的运行,每年开展体系年度考评,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体系建设情况。首席专家确定后,所在单位即为产业技术集成创新中心的依托单位,产业技术集成创新中心不作为法人单位。

岗位专家:根据产业发展存在的关键技术难题,每个产业技术体系内组建若干个技术创新团队,实行岗位专家负责制。岗位专家在首席专家统一协调下,负责组织创新团队专家围绕产业体系中相关领域重大技术联合攻关和组装集成。开展产业技术需求调研,收集、监测和分析相关领域产业动态与信息,监测本产业发展面临的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市场变化、政策变化等),对技术与市场趋势进行预测并提出预案;开展本研究领域重大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技术人员培训;指导推广示范基地开展具体工作。

二、申报对象

更新增补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岗位专家共计22名,具体岗位设置见附件1,重点面向全省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农业技术推广单位以及相关农业科技企业等。

三、申报条件

(一)首席专家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正派,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57周岁以下(1964年7月1日之后出生),目前在职,有充足时间完成所承担的任务。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2、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主持过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拥有较高的学术威望和丰富的指导生产实践经验,对本产业发展具有创新性构想和战略性思维,能起到领军作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团结协作和团队管理能力,须自身组建有相应的研发推广团队。

3、依托单位须在相关技术研发或集成创新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本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依托单位有较高的积极性,能为首席专家开展相关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推广提供研究场所、设施设备、人才保障、资金支持等必需条件,优先支持其申报各级各类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确保其顺利开展工作。

4、能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服从主管部门领导、协调。

(二)岗位专家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人正派,身体健康,从事相关领域工作10年以上,年龄在57周岁以下(1964年7月1日之后出生),目前在职,有充足时间完成所承担的任务,且未入选国家产业技术体系。

2、原则上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主持或参与过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工作业绩突出,拥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丰富的指导生产实践经验,能对本产业发展发挥岗位职能作用。

3、须有自身组建的研发推广团队,要求人岗匹配、梯次合理、专业互补,核心成员前5名至少有1名农技推广人员,每名专家参与团队不得超过2个。

4、依托单位须在相关技术领域处于省内领先水平,在本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依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单位)有较高的积极性,能为岗位专家开展相关技术集成创新与示范推广提供研究场所、设施设备、人才保障、资金支持等必须条件,优先支持其申报各级各类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项目,确保其顺利开展工作。

5、能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服从主管部门和首席专家的领导、协调。

四、申报程序与要求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个人自愿申请、单位择优推荐、省级组织遴选等程序进行申报。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一)个人自愿申请。申请人向本单位提交《江苏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申报书》(格式见附件2)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

(二)单位择优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要认真核实申报书中各项内容真实性,对申请人的申报资质负责,一旦发现不实申报,取消申报资格。推荐人选由所在单位公示3天以上,无异议后提出推荐意见,由主管部门盖章同意后,将申报书(一式4份)、附件材料(一式1份)和《推荐专家人选汇总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4),于7月27日前报送厅科教处。同岗位每单位推荐专家不超过1名。

(三)省级遴选。我厅联合省财政厅根据申报情况组织审查遴选,经公示后确定专家名单。

联系方式:省农业农村厅科教处毕冬梅,联系电话:025-86263804,邮箱:jssnwkjc@163.com,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816室,邮编:210036。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专家、岗位专家的通知.doc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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