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民政局、江北新区卫生健康和民政局,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南京市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建立本土社会工作督导人才体系,经研究,决定开展南京市2020年度社会工作督导选拔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社会工作督导,是指具有相应社会工作经验,接受过充分的专业训练,拥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资质,可以为机构一线工作者、志愿者提供专业训练,确保服务对象获得高质量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南京市从事社会工作服务并符合本通知中选拔要求人员都可参加社会工作督导的选拔。2020年,拟从全市选拔30名社会工作督导。视报名人数适当调整选拔比例。
二、选拔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在南京从事社会工作,热爱社会工作,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精神;
3.年龄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4.有2个以上成功的社会工作案例。
(二)具体要求
初级督导:
1.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国家中级社会工作师专业资格证书或高校社会工作专业讲师职称以上人员;
3.有4年以上社会工作一线实务经验。
中级督导:
1.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国家中级社会工作师专业资格证书或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副教授职称以上人员;
3.社会工作机构负责人,有2年以上社会服务机构运作管理经验。
(三)选拔程序
1.发布南京市社会工作督导选拔通知。
2.报名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由相关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初审,经市民政局同意后公布。
3.组织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培训。按照实务为本、结合案例、体现创新的原则进行。
4.笔试。委托第三方命题,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选定入围督导候选名单。
5.面试。笔试通过后,组织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获得督导资格人选及相应督导级别。
6.公布选拔结果。对督导拟任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公布符合条件的督导人员名单。
7.录入南京市社工督导库。
(四)其它事项
1.高校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可通过自荐的形式,向督导选拔活动评审小组递交申请,经评审通过后,直接授予初级或中级社工督导。(须在报名表申报意向栏注明“直聘”)。
2.南京市2015、2016年选拔的社工督导不参与此次选拔。
3.“社会工作相关专业”
社会学、社会政策、民政管理、社区管理等专业。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3日-8日
(二)报名方式。民政领域社工由各区民政局/直属单位汇总。申报材料包括:证件照,报名表、身份证、社工证、学历证书、实务资历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复印件。请将以姓名为文件名的压缩包(所有扫描件均以姓名+证件名称命名),于12月8日前,发至邮箱njcssgc@126.com;并于12月9日前将纸质版(1份)邮寄或送至南京市建邺区西祠街区17号楼4楼江苏民生职业培训学校。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联系人:虞老师(民生)13770882727,初广晓(市局)83635678。
请各区及有关单位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者报名参加选拔活动。
南京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