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第二批)的通知

 

各区工信局,江北新区、各国家级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省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98号)和省工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工信融合〔2020〕561号)文件要求,现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0年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在南京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2.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形式上云;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等形式上云。

3.星级上云企业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0年版)》(苏工信融合〔2020〕85号)。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须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附件1、2)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确保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客观,并于11月2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属区工信部门。

2.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于11月26日开展申报项目审核,并在省星级上云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上录入企业电子版申报材料,12月1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工作。

3.本通知及其附件的电子版,可从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下载。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区(开发区)工信部门根据本次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内容、格式等要求和规范,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准备、录入、审核、推荐等工作。

2.三星级上云企业由市工信局组织认定;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业由市工信局组织申报、初审、推荐,并将推荐参评的项目材料线上报送省工信厅。

3.省工信厅将于年底前完成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工作。

联 系 人:张诗桂  李  涛 

联系电话: 68788911  68788935

附件:

1.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三星级)

2.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四、五星级)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