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总结和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2016年以来南京市长江大保护的工作成效,经研究,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专业研究机构组织开展“南京市长江大保护新旧图片对比”项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南京市长江大保护新旧图片对比
(二)主要内容
围绕全面展现我市18项长江大保护和绿色发展特色工作的阶段性成效,开展老图片收集、新照片拍摄以及PPT(画册)设计、制作等工作。
1.搜集老照片。老照片重点关注两个时间节点:一是2012年左右,主要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变化;二是2016年左右,主要反映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以来的变化。
2.拍摄新照片。根据老照片的位置,以同一点位、同一角度拍摄新照片。拍摄点位包括但不限于:南京过江通道、新济洲国家湿地公园、绿水湾湿地公园、三山矶等100多个拍摄点。拍摄角度分为平拍和俯拍,采用低空、低空补充航拍和地面拍摄等叠加方式完成。由于此项工作受天气条件影响较大,拍摄质量有时不可控,需多次、反复拍摄。
3.精修新旧照片。对质量不佳的照片进行精细处理,但需客观、真实的形成新旧对比。
4.设计制作PPT。高品质设计、制作PPT(画册),并打印成册,供领导审阅。
5.专家咨询和评审。此项目政策性强、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高,为保证工作质量,需邀请长江大保护领域专家对新旧对比图片工作进行咨询和评审。
(三)经费预算
项目经费约19.5万元,包含可能发生的出差费用及专家评审费用。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新型智库,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单位应具有较强的专业研究(具备广泛的社会资源,具备快速收集相关老照片的能力)和实施能力(具备专业的拍摄及精修能力、具备起草一定政治高度和深度的文字精编能力、具备画册设计及印刷能力、具备在省级及以上报纸的宣传报道服务能力)及相应的工作经验,应精心组建项目组,对项目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并能够保证项目成果按期提交。
2.项目组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资格。项目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开展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工作,不得挂名。
3.项目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项目内容相适应。
4.项目开展必须牢牢把握研究要点,确定研究框架,突出研究重点,理论联系实际,注重调研,着重分析深层次问题和原因,切实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对策举措,项目成果能够形成成果转化应用,供决策参考。
5.申报单位能够与项目委托单位形成良好的互动交流机制,定期汇报项目进展情况,接受委托方的质询。
四、相关事宜
(一)申报期限
2020年5月22日—2020年5月28日。
(二)资料报送
项目申请单位应根据自身研究优势,认真如实填写《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一式5份。为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申请书文本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请于2020年5月28日(星期四)18:00前邮寄至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江经济带发展处,电子稿一并送至指定邮箱。
(三)项目遴选
报名单位达到3家或以上,委托单位将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单位从研究方案的科学性、深入性、可操作性以及课题组的团队实力、工作基础等方面进行评估和择优遴选。未达3家单位申报的课题,委托单位将按程序进行二次遴选。
(四)知识产权
项目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
(五)完成时限
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须与委托单位签定合同,正式确定项目方案和相关事宜。承担单位有义务参与并协商承担相应工作。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D座17楼17F91室,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江经济带发展处
邮编:210019
电话:(025)68787041
电子邮箱:njfgwcjb2020@163.com
附件: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课题研究申请书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