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工作的通知

宁农产〔2020〕7号

江北新区经发局,各区农业农村局,市属有关企业:

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20年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关于开展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工作的通知》(宁农产〔2018〕3号)申报条件及附件中《南京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审表》相关要求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二、申报及评定程序

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龙头企业按要求向其所在镇街农业部门申报,镇街农业部门初审推荐,区农业主管部门审核和现场考查,市农业农村局认定。

三、申报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突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对农户家庭农场和小农户的带动作用,申报企业需提供与农户家庭农场和小农户发生利益联结的相关证明材料。

各单位要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情况真实准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真正符合条件和标准的产业化联合体,并按申报条件要求组织龙头企业进行申报,原则上各区推荐申报数量不得少于2家。凡是评审表中无镇(街道)、区农业主管部门盖章推荐、审核意见的,市局一律不予参评。申报材料(见附件)一式壹份于2020年7月31日前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处。

联系人:祁  晟;联系电话:68786132,13584028767。

 

附件:1.南京市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申请表

          2.南京市市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审表

 

南京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