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南京市节水型小区创建活动的通知

宁水资〔2020〕111号

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各区水务局,各供水企业、南京市物业协会、各物业企业:

为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促进城市居民科学用水、节约用水,增强居民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意识,根据《江苏省节水型小区考核办法(试行)》《江苏省节水型小区考核标准(试行)》《全民节水行动计划》和《城镇节水工作指南》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于4月起开展2020年南京市节水型小区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市水务局负责全市节水型小区的创建、验收、命名工作,具体工作由市供水节水指导中心组织开展。

江北新区和各区水务局负责本辖区内节水型小区创建的组织和申报工作。各相关物业企业在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南京市物业协会的指导下,负责做好节水型小区创建的具体服务工作。

各供水企业应积极配合,根据各区要求负责提供创建小区的用水数据。

二、申报条件

节水型小区的申报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否决指标;第二部分为南京市节水型小区考核标准;第三部分为鼓励指标。

(一)否决指标

1、小区供水设施由供水企业直接管理,小区居民用户由供水企业抄表到户;

2、小区实施阶梯水价;

3、小区夜间最小流量小于2立方米/小时。

以上指标有一项不能满足,则不具备申报条件。

(二)自评《南京市节水型小区考核标准》90分以上的小区。

(三)鼓励指标

1、建有雨水回收利用系统(可正常使用);

2、“3.22”世界水日、“5.15”城市节水宣传周期间能主动组织宣传节水活动,有开展活动的图片或影像资料;

3、小区业主微信群中有定期开展节水宣传的内容。

三、申报程序

1、节水型小区创建活动实行申报制度,满足申报条件的小区均可申报。

2、物业企业根据小区情况认真填报《南京市节水型小区创建申报表》《南京市节水型小区考评报告书》,一式四份,交由江北新区和各区水务局,经区水务局初审合格后,各物业企业将材料报市供水节水指导中心,申报时间截止到4月30日。

3、市供水节水指导中心会同各区水务局、南京市物业协会及相关专家对申报小区进行现场考评,符合条件的,命名为市级节水型小区,并推荐参加省级节水型小区的评选。对在创建活动中提供专业服务并成功创建成为市级节水型小区的物业企业,给予每个小区物业企业1万元的节水创建经费。

四、考评验收

节水型小区验收实行现场考核,程序如下:

(1)听取申报小区关于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汇报;

(2)查阅申报材料的原始资料;

(3)现场检查用水设备、设施及节水措施;

(4)组织评审,现场评分,提出评审结果。

五、相关要求

1、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各单位要精心组织,明确责任,专人负责,抓好落实。

2、严格标准,积极辅导。节水型小区创建工作政策性强,标准要求高,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辅导工作,严格要求,确保申报小区质量。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深入发动,充分调动居民小区和物业企业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为促进全市居民小区节约用水工作的发展做出贡献。

联系人:市供水节水指导中心 范云柱 52313893、13218002518

附件:1、南京市节水型小区创建申报表.doc

2、南京市节水型小区考核标准.doc

3、南京市节水型小区考评报告书.doc

南京市水务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