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我市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解决医疗机构部分药品短缺问题,根据《关于做好南京地区短缺药品分级储备和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宁卫药事﹝2017﹞13号)精神,决定在全市大型药品流通企业中遴选产生市级短缺药品承储企业。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全市范围内,通过公开遴选,确定规模较大、管理先进、诚信经营的药品流通企业为市级短缺药品承储企业,保障市级储备短缺药品的供应。
二、承储条件
1.承担本市药品配送工作的流通企业。
2.药品配送规模较大,且服务优、诚信好。
3.有大局意识、奉献精神,愿意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的流通企业。
4.具备短缺药品承储应急预案。
三、提供材料
参加遴选的流通企业应根据要求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企业资质类相关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要求:提供复印件加盖印章,原件备查。
2. 2017、2018两年企业盈利情况。
要求:提供公司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印章。
3. 现代化仓储信息管理系统(WMS)、药品仓储自动温湿度监测系统、无线射频系统(RFID)等现代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情况。
要求:提供项目建设及验收等相关证明材料。
4. 近三年,企业诚信经营,无重大违法失信情况。
要求:提供企业信用审查报告等相关材料。
5. 具有完善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企业经营相关材料
1. 2019年1-10月底企业销售情况。
要求:提供相关报表,加盖单位印章。
2. 企业经营品种情况。
要求:提供企业经营品种、规格数量等相关书面资料,加盖单位印章。
3. 医药物流中心仓库面积及冷藏库、冷藏车、运输车辆等一览表。
要求:提供相关书面资料,供相关部门核查。
4. 2019年度1-10月底南京地区医疗机构网上采购配送率。
要求:提供相关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印章。
5. 2019年度1-10月底配送南京地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数量。
要求:提供相关医疗机构名称等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印章。
(三)其他材料
1. 材料真实性承诺。
要求:书面承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印章(格式见附件)。
2. 南京市市级短缺药品储备目录
要求:企业根据自身承储能力和优势,填报能提供储备的短缺药品品种目录(有意向的企业请与市卫生健康委联系),测算储备6个月相关药品的资金占用和药品损耗费用,请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3. 联系人资料。
要求:提供电话、传真、手机、电子邮箱。
以上材料请申报企业于11月19日前提交至南京市卫生健康委药政处,一式三份,原件备查。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委药政处 张翀
电话:68787867
附件: 提交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南京市商务局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