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南京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第三批)项目的通知

宁工信综投【2019】275号

江北新区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各区工信局、财政局,各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财政局: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创新名城建设提升创新首位度的若干政策措施》(宁委发〔2019〕1号)和《南京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实施办法(试行)》(宁政办发〔2019〕11号)精神,现就做好2019年南京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第三批)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南京市注册且在本市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二)诚信经营,财务管理健全规范。

(三)企业正在实施的投资项目应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产业政策,并已取得投资项目备案证或核准批复;相关项目备案或核准时间应在2018年1月1日以后,获得项目代码,项目实施地在本市范围内。

(四)项目的技术设备购置发票日期,为2019年1月1日以后,且单个项目累计设备购置金额达到200万元(含)以上。

(五)企业购置的技术设备应在本市使用并承诺企业存续期间不搬迁。

(六)企业没有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材料

(一)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申请表(详见附件一)。

(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或核准批复的复印件。

(三)企业投资项目技术设备购置清单(详见附件一)及发票复印件。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经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复印件(新注册企业可不提供)。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企业申报奖补资金信用承诺书(详见附件二)。

三、其他事项

(一)项目申报资料上报按照属地化原则,纸质版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报所属地区工信部门、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签章后上报。

(二)项目申报截止时限为2019年11月15日,逾期将不予受理。申报通知及申报材料的电子格式,可从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下载。

联系人:市工信局投资与规划处焦君武、沈致名,电话:68788842、68788849;

市财政局企业处  周  博,电话:51808716。

附件一:南京市工业企业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补申请表

附件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南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南京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6日